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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的「有效期限」


主 旨: 上帝的禮物是有效期的




最近去拜訪了朋友,當我們都坐在朋友家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時,他們的大女兒回家 了。


大女兒今年 18 歲 , 已經不住在家裡了。


她跟著她的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,兩個人手上都各有一枝煙。


穿著很新潮,露著小肚子,後面露出腰的部份還有一個刺青。


那個男孩子的手腕跟手臂上也有刺青 。


兩個人互相竊竊私語,有說有笑,但對外人都露出很不屑的眼神。


這讓我蠻感慨的,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,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,都是有「有效期限」的。


我第一次見到這女孩時,她才8歲,跟我老大現在一樣大。


10年前我去她家時,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,把我送的一瓶清酒上的字和圖,都一模一樣的畫出來。


一個外國小女孩,居然可以把「日本清泉清酒」和酒牌上的櫻花, 三兩 下就輕鬆的描 繪出來。


我好驚訝,自從那次以後,我經常慫恿她的父母帶她去拜師學藝。


但他們永遠都可以找出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搪塞我。


奇怪的是她的父母一面搪塞我,卻又可以一面的跟我炫耀她女兒最近又畫了甚麼 。


突然驚覺 10 年過得好快,好像才昨天的事情,現在已經是 10 年後了。


我不認為她的父母現在有資格去批評他們的女兒,因為一直以來,她的父母只顧著自己,從沒重視過她的教育問題。現在才想教育已經不可能了,理由很簡單,那就是因為父母的教育 功效已經「過期」了。


而且她的父母在「有效期限」內也沒努力過。


孩子在小的時候,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,是完全可以依靠的。


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。


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時期,父母的「有效期限」就快到了。


該說的,該教的,該做的,都應該早就都做足了,是到了驗收的時候了。


這驗收的是父母的教育方針,也是孩子對外界的應變能力。


「過期」 後的父母再怎麼努力,也比不過10年前來的有效了。


要認知 「收手」和 「承受」的事實。


我突然很感嘆!我告訴我自己,我必須要在黃金時期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。


因為時間真的過得很快,一轉眼就過了。我不想將來只有嘆氣或搖頭的份。


是呀!父母是有限效期限的。


小孩是上帝給我們的禮物,當你不珍惜的時候,上帝就把這份甜蜜的禮物收回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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